教育部近期对《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抑郁症防治措施的提案》进行了答复,明确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告诉《中国科学报》,作为预防青少年抑郁自杀的重要手段,在抑郁症筛查过程中要谨防以下四点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抑郁症筛查的准确性,二是如何精准确定“病与非病”的界限,三是如何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四是如何避免政策执行中的走偏。
施卫东建议,教育部、卫健委等部门应专门制定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筛查量表,结合学校表现、家庭日常、设备诊断等多种途径判别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采用多次筛查,不搞“一检定性”,提高筛查的准确性。改进对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相关诊断用语,淡化抑郁症“疾病”的概念,不对群体贴“标签”,缓解其精神压力。
筛查体检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密,可考虑以学年为单位,未成年学生及家长可自主选择筛查时间和医院,医院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点对点”告知,学校获知筛查结果应严格限定人员知晓范围。教育部门应出台抑郁症筛查学生体检明细规程,制定学生心理健康隐私保护办法及隐私泄露追责机制。
教育部门应明确规定“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的“重点关注”办法,教育、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应协调联动,加强对社会、学校、家庭、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正确宣传引导,杜绝变相歧视、区别对待等有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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