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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光事件”已得到处理 需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零容忍”的制度

最近有两则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新闻:一是安徽一名13岁女生在厕所内被两名女生掌掴64次后晕厥,相关视频在网络热传,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责任教师被停课;二是教育部日前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

虽然“耳光事件”已得到处理,但校园欺凌事件不能总是事后解决。近几年,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已非个案,需要学校、教师、教育部门、家长深刻反思。此次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向全社会传递了清晰信号,希望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行为。

校园是书香之园,也是法治之地。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之后,不仅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还要反思为何没能防患于未然,为何没能给学生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校园环境。那些耳光,打在被欺凌的学生身上,也打在不作为、不会作为的教育工作者身上。其他各类学校都应当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在自己这里。

尽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当学生出现一些不当行为时,对学生负有引导之责的老师和学校,都应当积极作为,把校园欺凌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只有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零容忍”的制度,真正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预警能力,才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让校园欺凌行为没有土壤。

明确不可为的红线,也十分必要。教育部近日在官网就有关校园欺凌的提案答复称,将推动从法律层面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内容已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之中。

法律法规在不断进步,教育工作者和管理机构也应当向学生普及、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有潜在施暴倾向的人了解施暴的后果、让被欺凌者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校园欺凌行为的引发因素有很多,教育工作者、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应当主动作为。比如,要加强家校联动,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和行为变化,给学生正确的引导和及时的保护;比如,要构建更和谐的师生关系,在学生不愿向家长吐露心声时,有可以倾诉的途径和寻求帮助的渠道;比如,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化解。

本该温馨的校园,不应成为欺凌者的温床和被欺凌者的噩梦。成才先成人,不管是家长、学校还是教育部门,都应当回归教育本源,以培养健全人格、终身学习能力、求知创新的朝气等为目标,而非仅仅以分数为导向,以不出问题为准绳。

我们期待校园阳光普照、师生和谐、教学相长,成为每一个学生美好的青春记忆。(本报评论员周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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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耳光事件 欺凌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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